第一節報考流程一、報考條件第一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,須符合下列條件:(一)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。(二)擁護黨的領導,品德良好,遵紀守法。(三)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。(四)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1.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(含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)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。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(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)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《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》,否則錄取資格無效。2.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。3.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(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,下同)或2年以上的人員,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,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,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。4.已獲碩士、博士學位的人員。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。第二條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,按下列規定執行。(一)報名參加法律(非法學)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,須符合下列條件:1.符合第一節中的各項要求。2.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(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[代碼為0301]畢業生、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