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7日,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第31批信訪件,共計22件,其中,涉及大氣污染問題6個,其他污染問題5個,生態污染問題4個,水污染問題3個,噪聲污染問題2個,土壤污染問題1個,海洋污染問題1個。涉及11個區市,1個駐煙單位,分別是芝罘區1件、福山區1件、萊山區2件、牟平區2件、蓬萊區1件、海陽市2件、萊陽市2件、棲霞市1件、龍口市4件、招遠市1件、萊州市4件,煙臺市供電公司1件。
當日,上述信訪件已全部交辦各有關區市黨委政府、市直有關部門,要求7日內向協調聯絡組反饋調查處理情況。按照督察要求,整改和落實情況將向社會公開并上報督察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