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病統籌可以有二次報銷嗎 如果有如何辦理
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,問題編號為1042771的網友留言咨詢:母親于今年六月份在煙臺毓璜頂查出宮頸癌并且骨轉移,現在接受化療放療,母親是農村新農合,我想問下是不是大病統籌可以有二次報銷?就是醫院住院出院時候醫院直接給第一次報銷,完事辦理大病統籌可以二次報銷?如果能報銷,報銷手續怎么辦理?報銷比例又是多少?希望相關領導給予明確答復,在此感謝萬分!
煙臺市醫保局對此回復:您好,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。居民大病保險采取按醫療費用額度補償的辦法,對居民一個醫療保險年度發生的住院、門診慢病醫療費用,經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,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,由居民大病保險按比例補償。起付標準為1.6萬元,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.6萬元以上(含1.6萬元)、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%補償;10萬元以上(含10萬元)、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5%的補償;20萬元以上(含20萬元)、3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0%的補償;30萬元(含30萬元)以上的部分給予75%的補償。二次報銷出院時即時結算,一個醫療年度內,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。謝謝!
責任編輯:王櫻桔